事件: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策略
一、延续双创板块的注册制制度,主板全面注册制的最大看点在于 IPO 门槛、市场化定价以及再融资的简易程序。
1) 首先,主板注册制 IPO 门槛设定较高,体现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总体方针,突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要义。比如,沪深交易所三套标准对利润和现金流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市值有 50 亿以上和 80 亿以上两个标准;
2) 其次,发行定价市场化是大势所趋,主板 IPO 突破市盈率窗口指导确定性较高。这有望提高上市公司发行市值,有助于提升保荐机构的佣金;
3) 最后,再融资方面,定向增发规模不大的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这一规定也延续了此前双创板块的制度,有助于中小公司再融资。
二、全面注册制大时代下,IPO 节奏仍将保持相对平稳。
部分人可能会担心全面注册制后一级市场融资是否大幅扩容进而分流市场资金。我认为 IPO 节奏仍把控在监管部门,通过注册时间和审核强度来调节。实际上过去两年 IPO 审核日益趋严,去年底出台的IPO 保荐新规也明确券商IPO 被否后要扣分。此外,注册制下加大退市力度,A 股市场形成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
三、投资建议:全面注册制是 A 股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又一关键事件,市场化定价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大背景下,A 股市场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具体到投资策略,对 A 股市场维持乐观判断,内外共振的核心逻辑仍在延续,市场风格逐步进入“大切小”的阶段,向中小成长要超额收益。与此同时,关注券商板块投资机会,随着市场化定价,单个项目佣金提升有助于提振投行业务。风险提示:经济超预期下行、地缘政治风险
金融
一、注册制的核心特征三取消:
(1) 取消发行板块不同的设置条件,设立统一发行条件,改变现行交易所按照板块分别设置发行条件的做法,统一制定 IPO 条件。财务指标,市场指标,公司治理构架。
(2) 取消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建立交易所审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报证监会注册生效的体制。
(3) 取消对发行节奏的行政管制,待条件具备后逐步放开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自主选择发行时机,把握发行节奏。三强化:
(1) 强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完善相关规则体系。证券交易所注册审核工作重点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通过问答,不断完善发行人的披露内容。
(2) 强化发行人诚信责任和中介机构把关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要求或者协助发行人隐瞒重要信息。(
3) 建立对证券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证监会发现涉嫌违规的,应当立即调查,并视情况中止或者撤销注册。不同市场对比,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原则相似。例如,德国区分场内和场外市场,上市需要:第一成立满足 3 年;第二,最小市值 125 万欧元,流通股占比 25%以上。流程上是双峰审核,监管局审核注册文件,交易所审核上市条件。日本稍有差异,由日本金融厅,日本交易所自律法人,以及交易所共同完成。企业先向交易所申请,交易所手受理之后,委托自律法人审核,后者的审核是实质性的,主要是针对营利和公司治理。
二、本次意见稿的特征。
(1) 板块定位: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但这和三取消的第一点不矛盾,原则主要强调发行条件。
(2) 流程:交易所申请,报送证监会注册,这个是比较常规。就发行条件而言,本次的征求意见稿比较后续会有更加详细的补充说明。常规要求是法人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事务所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持续经营的能力。
(3) 影响:从基本面看,投行业务较好的券商明显收益,例如传统的三中一华等。但是在过渡期,节奏上肯定是会有明显的限制,随后进入常态化。就定价而言,初期也难以完全市场化,IPO 过高定价反而会给股市带来扰动。但从情绪上,极大利好券商股,虽然预期一直存在,但出台的时间点比较突然,短期内仍可以点燃市场情绪。风险提示:IPO 不及预期、降低费率